內部稽核

內部稽核之組織及運作

(1) 內部稽核組織
本公司設置稽核部門,隸屬於董事會之內部稽核單位,並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專任內部稽核人員共計一人;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經董事會同意。稽核人員除具備金管會規定之資格條件外,並每年持續進修內部稽核相關課程講習,以提昇稽核品質及能力。

(2) 內部稽核運作
稽核部門之職掌在於評估與追蹤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及各項管理制度之健全性、合理性及有效性。內部稽核是一個獨立的職務,設計用來客觀的確認和諮詢活動,以提昇並改善公司的營運價值。協助公司完成它的目標,藉由帶來一套有系統、有紀律的方法評估與改善風險管理、控制,以及監理過程的有效性。 
內部稽核部門擬定年度稽核計畫,經提報董事會通過後,依據年度稽核計畫執行 稽核作業。內部稽核人員係秉持超然獨立之精神,以客觀公正之立場,確實執行其職務。稽核報告及追蹤報告於陳核後,並應於稽核項目完成之次月底前交付監察人查閱。 稽核主管並定期向董事會及監察人報告稽核業務。